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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Chinese website |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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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到万家》
追剧普法第三季
风波再起
《幸福到万家》闹婚事件发生后,何幸运本打算为了姐姐何幸福在万家村未来的生活,息事宁人,奈何万传家在法院门口又调戏何幸运,实在是欺人太甚!是可忍孰不可忍,何幸运在关涛律师的鼓励和帮助之下,终于向公安报案,控诉万传家强制猥亵妇女,公安受理立案后,案件正式进入公安侦查阶段。
然而,何幸运的上司韩主任在得知她状告每年营利过亿的万家集团总经理万传家后,同何幸运多次“分析利弊”,最终在韩主任的“调停”之下,何幸运选择接受万传家的10万元作为和解的条件,也如愿以偿地和韩主任一起担任万家集团的法律顾问律师,最终此案件在剧中也就没有了下文,令人叹息。
但在现实生活中,强制猥亵案会因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解而撤销案件吗?答案是不会。强制猥亵罪属于暴力犯罪,是刑事公诉案件,一旦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认为证据充分、确涉嫌犯罪的,将会提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再由检察机关公诉至人民法院。因此只要进入公诉案件的法律程序,被害人就没有撤销案件的权利。本期我们来讲讲刑事案件之公诉案件。
一
什么是刑事公诉案件?
刑事案件,根据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包括①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③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也就是说,除了以上三种情况外,其他的刑事案件均属于公诉案件。
何幸运被万传家等人强制猥亵一案,并不属于三种自诉案件类型,是公诉案件,依法由公安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并不需要由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如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
刑事公诉案件能否撤销案件?
刑事公诉也可以被撤销,但是有案件撤销权的主体并不是被害人,而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国家安全机关等国家公权力机关,上述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撤销案件的特殊情形,应当撤销案件。对于刑事公诉案件而言,不论是撤销案件的一般情形还是特殊情形,享有案件撤销权的都是国家公权力机关,即使当事人达成刑事赔偿和解协议,也无权要求撤销案件。
三
刑事公诉案件能否和解?
部分刑事公诉案件确实可以和解,但是有严格的限制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对于适用和解程序的案件做了严格限制,根本前提是加害人认罪悔过,首要条件是加害人和被害人双方自愿同意和解,其次,只适用于轻罪案件。剧中,万传家等人聚众对何幸运进行强制猥亵行为,属于强制猥亵罪的加重情节,按照法律规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属于轻罪范畴,且万传家等人自始至终都不认可闹婚行为构成聚众强制猥亵妇女,本案并不具备刑事和解的事实基础。
此外,刑事和解的法律效果与民事案件的调解截然不同,在侦查阶段达成和解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可以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可见,刑事公诉案件即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也不能够以此撤销案件,而是作为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起诉、是否从轻处罚的重要考量。
刑事公诉案件绝不是擂台戏,权势者不可能凭借财富与地位为所欲为,剧中何幸运作出的选择我们无权指摘,但在现实生活中,像何幸运一样遭受不法侵害的女性一定要坚定地站出来,积极寻求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相信国家的力量,法律会充分保护被害人的控诉权和诉讼参与权,因为这类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不仅是单一的被害人的权益,更伤害了社会的公众法治情感,法律绝不会姑息!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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